专业提供特种设备设计、制造、生产、安装许可证及资质的办理咨询、查询在线咨询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16年专业提供:特种设备许可证、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办理、特种设备资质、特种设备设计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资质、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特种设备资质等办理咨询
24小时服务热线:
(上海)152-2175-9315
(青岛)137-9194-1216
(深圳)130-7782-9315
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
最新动态
热点文章
HOME 首页 > 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 > 锅炉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 > 锅炉生产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任职要求

锅炉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锅炉生产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任职要求

文章录入:特种设备许可证网   文章来源:特种设备许可证网   添加时间:2022-1-14
锅炉制造单位应当根据产品制造过程的需要,配备并且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以及设计、工艺、材料、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检验与试验、理化检验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任职要求如下:
——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锅炉制造质量管理或者检验工作经历、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和工程师职称
——设计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锅炉设计工作经历和锅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A级锅炉质量单位的设计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有工程师职称
——焊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焊接工作经历和焊接或者焊接相关专业教育背景,A级锅炉制造单位的焊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有工程师职称
——检验与试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锅炉产品检验工作经历和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
——其他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所负责工作的经历和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
——材料与理化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焊接与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想了解更多的关于锅炉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信息可以经常关注我们
网站首页  |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资质)咨询  |  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咨询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咨询  |  特种设备许可证查询  |  资料下载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