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元件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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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许可证(资质):化工管道管件的选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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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钢制对焊管件应符合SH/T3408或与其相当的标准规定;
b) 锻钢制管件应符合SH/T3410或与其相当的标准规定。
2 弯头宜选用长半径弯头;当采用短半径弯头时,其最高工作压力不宜超过同规格长半径弯头的0.8倍。
3 斜接弯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斜接弯头的曲率半径不宜小于同规格长半径弯头的曲率半径∶
b) 斜接角度大于45°的斜接弯头,不宜用于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介质、可燃介质管道或可
能承受由于机械振动、压力脉动及温度变化产生交变荷载的部位;
c) 剧烈循环工况下的管道中采用斜接弯管时,其1条焊缝方向改变的角度不应大于22.5°,设计压力应小于或等于2.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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