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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资质):可燃管道设计应符合什么规定?
1)易燃或可燃气体管道、液体管道宜采用无缝钢管。当采用非金属材料时,其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1部分;管材》GB 15558.1和《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一第2部分∶管件》GB155582的有关规定;
2)对于易燃或可燃的气体管道应避免在爆炸上下限之间的浓度输送,当必须输送浓度在爆炸上下限之间的介质,管道的设计压力应大于爆炸压力;
3)易燃或可燃介质管道附件的选择及布置除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根据其介质特性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对于与易燃或可燃介质的管道或设备连接的公用工程管道的阀门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 及《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的有关规定∶
5)润滑油供油和回油管道应坡向油箱,供油管道坡度宜为0.003~0.005.回油管道坡度宜为0.02~0.03。事故放油管道坡度宜为0.01;
6)事故放油管道及管件的材料、型式以及布置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发电厂油气管道设计规程》DL/T5204的有关规定;
7)管道的补偿严禁采用填料函式补偿器;
8)为防止静电累积,易燃或可燃介质管道应设计完善的静电接地系统;
9)氢气管道组成件的材料型式以及布置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的规定。
2)对于易燃或可燃的气体管道应避免在爆炸上下限之间的浓度输送,当必须输送浓度在爆炸上下限之间的介质,管道的设计压力应大于爆炸压力;
3)易燃或可燃介质管道附件的选择及布置除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根据其介质特性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对于与易燃或可燃介质的管道或设备连接的公用工程管道的阀门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 及《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的有关规定∶
5)润滑油供油和回油管道应坡向油箱,供油管道坡度宜为0.003~0.005.回油管道坡度宜为0.02~0.03。事故放油管道坡度宜为0.01;
6)事故放油管道及管件的材料、型式以及布置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发电厂油气管道设计规程》DL/T5204的有关规定;
7)管道的补偿严禁采用填料函式补偿器;
8)为防止静电累积,易燃或可燃介质管道应设计完善的静电接地系统;
9)氢气管道组成件的材料型式以及布置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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