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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元件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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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元件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工业金属管道设计对钢制锻造法兰的选择有什么要求?

文章录入:特种设备许可证网   文章来源:特种设备许可证网   添加时间:2022-3-22
(1)标准钢制锻造法兰的公称压力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2000(2008年版)第3.2.1条第3.2.1.1款的规定。
(2)当采用非标准法兰时,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2000(2008 年版)的规定进行耐压强度计算。
(3)下列任一种情况的管道,应采用对焊法兰,不应采用平焊(滑套)法兰∶
a)预计有频繁的大幅度温度循环条件下的管道∶
b)剧烈循环条件下的管道。
(4)在刚性大,不便于拆装或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400mm 的管道上设盲板时,宜在法兰上设顶开螺栓(顶丝)。
(5)配用非金属垫片的法兰,法兰密封面的粗糙度宜为3.2~6.4μm。对于配用缠绕式垫片的法兰,应为光滑的密封面,粗糙度宜为1.6~3.2μm,并应采用公称压力大于或等于2.0MPa的法兰。
(6)当金属法兰与非金属法兰连接或采用脆性材料的法兰时,两者宜为全平面(FF)型法兰。当必须采用突面(RF)型法兰时,应有防止螺栓过载而损坏法兰的措施。
(7)有频繁大幅度温度循环的情况下,承插焊法兰和螺纹法兰不宜用于高于 260℃及低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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