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
最新动态
热点文章
首页 > 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 > 安全附件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 > 哪些设备及压力管道应设安全阀?
压力管道元件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哪些设备及压力管道应设安全阀?
(1)可能超压的下列设备及压力管道应设安全阀;
1)顶部操作压力大于0.07MPa的压力容器;
2)顶部操作压力大于0.03MPa的蒸馏塔。蒸发塔和汽提塔(汽提塔顶蒸汽直接通入另一蒸馏塔者除外);
3)与鼓风机、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或蒸汽往复泵出口连接的设备不能承受其最高压力时,上述机泵的出口;
4)可燃气体或液体受热膨胀时,可能超过设计压力的设备及管道。
(2)在同一压力系统中,压力来源处已有安全阀,则其余设备可不设安全阀。扫线蒸汽不宜作为压力来源。
(3)安全阀、爆破片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4)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100m³的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凝液储罐应设置2个或2个以上安全阀,每个安全阀担负经计算确定的全部放空量。
1)顶部操作压力大于0.07MPa的压力容器;
2)顶部操作压力大于0.03MPa的蒸馏塔。蒸发塔和汽提塔(汽提塔顶蒸汽直接通入另一蒸馏塔者除外);
3)与鼓风机、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或蒸汽往复泵出口连接的设备不能承受其最高压力时,上述机泵的出口;
4)可燃气体或液体受热膨胀时,可能超过设计压力的设备及管道。
(2)在同一压力系统中,压力来源处已有安全阀,则其余设备可不设安全阀。扫线蒸汽不宜作为压力来源。
(3)安全阀、爆破片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4)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100m³的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凝液储罐应设置2个或2个以上安全阀,每个安全阀担负经计算确定的全部放空量。
想了解更多的关于压力管道元件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信息可以经常关注我们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