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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汽车罐车装卸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哪些规定?
(1)向汽车罐车灌装甲、乙、丙 类液体宜在装车棚(亭)内进行。甲、乙、丙、类液体可共用一个装车棚(亭)。
(2)汽车罐装棚的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装棚应为单层建筑,并宜采用通过式;
2)灌装棚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 第3.0.5条的规定;
3)灌装棚罩棚至地面的净空高度,应满足罐车灌装作业要求,且不得低于5.0m;
4)灌装棚内的灌装通道宽度,应满足灌装作业要求,其地面应高于周围地面;5)当灌装设备设置在灌装台下时,台下的空间不得封闭。
(3)汽车罐车的液体灌装宜采用泵送装车方式。有地形高差可供利用时,宜采用储罐直接自流装车方式。采用泵送灌装时,灌装泵可设置在灌装台下,并宜按一泵供一鹤位设置。
(4)汽车罐车的液体装卸应有计量措施,计量精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汽车罐车的液体灌装宜采用定量装车控制方式。
(6)汽车罐车向卧式储罐卸甲。、乙、丙,类液体时,应采用密闭管道系统。
(7)灌装汽车罐车宜采用底部装车方式。
(8)当采用上装鹤管向汽车罐车灌装甲、乙、丙。类液体时,应采用能插到罐车底部的装车鹤管。鹤管内的液体流速,在鹤管口浸没于液体之前不应大于lm/s,浸没于液体之后不应大于4.5m/s。
(9)向汽车罐车灌装甲、乙,类液体和Ⅰ、Ⅱ级毒性液体应采用密闭装车方式,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油品装卸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GB 50759 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气回收设施。
(2)汽车罐装棚的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装棚应为单层建筑,并宜采用通过式;
2)灌装棚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 第3.0.5条的规定;
3)灌装棚罩棚至地面的净空高度,应满足罐车灌装作业要求,且不得低于5.0m;
4)灌装棚内的灌装通道宽度,应满足灌装作业要求,其地面应高于周围地面;5)当灌装设备设置在灌装台下时,台下的空间不得封闭。
(3)汽车罐车的液体灌装宜采用泵送装车方式。有地形高差可供利用时,宜采用储罐直接自流装车方式。采用泵送灌装时,灌装泵可设置在灌装台下,并宜按一泵供一鹤位设置。
(4)汽车罐车的液体装卸应有计量措施,计量精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汽车罐车的液体灌装宜采用定量装车控制方式。
(6)汽车罐车向卧式储罐卸甲。、乙、丙,类液体时,应采用密闭管道系统。
(7)灌装汽车罐车宜采用底部装车方式。
(8)当采用上装鹤管向汽车罐车灌装甲、乙、丙。类液体时,应采用能插到罐车底部的装车鹤管。鹤管内的液体流速,在鹤管口浸没于液体之前不应大于lm/s,浸没于液体之后不应大于4.5m/s。
(9)向汽车罐车灌装甲、乙,类液体和Ⅰ、Ⅱ级毒性液体应采用密闭装车方式,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油品装卸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GB 50759 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气回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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