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项目及代号
添加时间:2022-3-17

注B-2∶取得GJ1、GJ2、RJ1、RJ2、DJ1项目的,可以分别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的进口监督检验。
注B-3∶GJ2项目应当注明"含额定工作压力 22MPa以上锅炉制造监检"或者"不含额定工作压力 22MPa 以上锅炉制造监检"。
注 B-4∶大型高压容器指内径大于或者等于 2m 的高压容器,压力容器的压力等级划分见相关安全技术规范(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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