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提供特种设备许可证、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办理、特种设备资质、特种设备设计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资质、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特种设备资质办理咨询技术咨询
华道顾问电话
华道顾问轮展图
返回上一页返回首页  首页 >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资质) > GA类长输管道设计许可证(资质)

锅炉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锅炉设计文件鉴定内容

添加时间:2022-2-28
(1)锅炉参数与制造单位许可范围的符合性;
(2)设计所依据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3)锅炉本体受压元件及锅炉范围内管道材料的选用、强度计算、结构形式、尺寸、主要受压元件的连接、管孔布置、焊缝布置等以及焊(胀)接、热处理、无损检测方法和比例、水(耐)压试验、水(介)质等主要技术要求;
(4)燃烧设备、炉膛结构、受热面布置,锅炉设计热效率、排烟温度、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大气污染物初始排放浓度等;
(5)安全附件和仪表的数量、型式、设置等以及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或者计算结果汇总表、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6)锅炉本体受压元件的支承、吊挂、承重结构和膨胀等结构以及锅炉平台、扶梯布置;
(7)有机热载体锅炉,应当包括最高允许液膜温度计算和最小限制流速计算;
(8)铸铁、铸铝锅炉,应当现场见证锅片或者锅炉的冷态爆破试验(已经进行过爆破试验并且在有效期的锅片除外)以及整体验证性水压试验。
注 ∶锅炉范围内管道由管道设计单位设计的除外。
 

关于“GA类长输管道设计许可证(资质)”的相关资讯